员工离职未提前30日通知,什么情形下应当赔偿单位损失?
宋某于2017年5月8日入职某公司,负责前台工作与专项工作,其中专项工作包括税务专管发票开具、高速公路发票、供电局核对费用、银行对账、汽车维修、股东事务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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