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文!延长生育假,发放生育休假补助
2025年以来,多个城市宣布延长婚假、生育假,大家在开心的同时,不免还是存在担忧:
员工担心政策是否能落实到位?
企业更多会考虑用人成本方面问题。
近期,某省人社厅发文,拟发放女职工生育休假用人单位补助,从减轻用人单位压力出发,改善政策落实成效。
具体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01.四川人社厅:拟发放女职工生育休假补助!
日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实施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截图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5年11月28日起,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生育女职工落实我省现行生育假政策,且以单位形式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享受补助。
目前,四川省202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为2200元,《征求意见稿》拟按每名生育女职工22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则随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更新调整。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7日至3月13日
四川婚假、生育假延长政策回顾::
2025年11月,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延长婚假、生育假:
一、婚假
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
二、生育假
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三、男方护理假
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
四、育儿假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同年12月,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大职工婚假规定执行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落实婚假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婚假申请与审批制度。职工提出婚假申请、提供必要的结婚证明等材料后,用人单位应予以保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批准。
对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婚假制度、不支付婚假期间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事实上,“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并不是第一次提出,此前就有城市出台相关规定。
02.上海人社发文:
生育假期间社保补贴50%
7月18日,上海人社局等5部门发布《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重点:
女职员在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单位实际缴纳金额的50%退还;
2025年7月18日起,为期6个月,期限为5年。
适用对象及条件
● 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本市用人单位为其落实本市产假及生育假政策,并在产假及生育假期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03.吉林:
每名生育女职工补贴2000元!
2025年6月,吉林省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生育假期成本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在减轻企业与家庭负担方面,吉林省创新建立“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按每名生育女职工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贴,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
适用对象:
● 2025年1月1日之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全面落实生育女职工180天产假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
● 一是2025年1月1日之后落实我省生育女职工180天产假政策;
● 二是为生育女职工参保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贴标准:
● 按每名生育女职工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生育假期成本补贴,支持180天产假政策落实。
04.江苏:
产假期社保最高可补贴80%
2025年2月20日,《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正式出台。

补贴对象及条件:
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以及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
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05.热点答疑
1.什么是生育假?和产假有什么区别?
生育假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带薪假期制度,涵盖产假、陪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哺乳假等多种类型。
2.未婚生育可以休产假、领津贴吗?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的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应当享受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
生育津贴方面,国家医保局曾明确表示,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
3.产假从何时开始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包括在98天的产假之中。地方另有规定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产假天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