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扣款,是按21.75还是20.67?

每到发薪日,“事假扣款怎么算” 都是HR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尤其是新规落地后,“20.67” 这个数字突然刷屏,甚至有HR用20.67算工资,结果越算越乱,还埋下了劳动仲裁的隐患。

20.67和21.75,两个数字看似接近,用法天差地别。今天一次性讲透,事假扣款到底该用哪个数。

今天,就集中给大家讲讲入离职、调薪、请假、转正等相关工资计算,HR们赶紧来看看~

01  先搞懂:什么是20.67和21.75

1. 20.67:月制度工作日,是用来 “算时间” 的

它的计算公式是:

月工作日=(全年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67天。

简单说,这是全年平均下来,员工每个月实际需要上班的天数。

它的前身是大家熟悉的20.83天(对应法定假的旧标准);

它只用来衡量工作时长,比如综合工时制的月度工时核定、判断是否超时加班,绝对不能用来算工资。

2. 21.75:月计薪天数,是用来 “算钱” 的

它的计算公式是:

月计薪天数=(全年365天-104天休息日)÷12 个月=21.75天

这里最关键的一点:法定节假日是带薪的,所以计算计薪天数时,不扣除13天法定节假日。所有和 “发钱、扣钱” 相关的薪资折算,都用它。

所以,事假扣款,标准答案:用21.75!

事假属于缺勤扣款,本质是日工资折算,属于 “算钱” 的范畴,法定标准就是用月计薪天数21.75。

我们拿月薪8000元、请1天事假来算一笔账,差距一目了然:

✅正确算法:按21.75折算

日工资=8000÷21.75≈367.82元事假扣款

当月实发=8000-367.82=7632.18 元

❌错误算法:按20.67折算

日工资=8000÷20.67≈387.03元事假扣款

当月实发=8000-387.03=7612.97元

同样请1天假,用20.67算会多扣近20元。看似金额不大,但如果员工请长假、或者公司全员按此执行,累计下来就是明确的工资差额。一旦员工发起仲裁,企业不仅要补发差额,还可能面临经济赔偿风险。

为了方便记忆,我们把两个数字的适用场景整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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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一句口诀:算钱用21.75,算时间用20.67。凡是涉及 “日工资多少钱” 的问题,全用21.75就不会错。

02  其他工资算法

1.转正、调薪工资计算

由于21.75≠当月实际计薪天数,那么在碰到转正或者调薪的时,如果分母再使用21.75,调薪前计薪天数+调薪后计薪天数≠21.75,那么到底是调薪前的天数多一些,还是调薪后的天数多一些呢,这里有一个简单且公平的算法。

本月基本工资=(调薪前工资基数*调薪前计薪天数+调薪后工资基数*调薪后计薪天数)/本月计薪天数

如有请假,再在本月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进行正算法或者反算法。

2.日工资、小时工资计算

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国定假日带薪休假)。

因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以下工资为税前):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3.加班工资计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平日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以上“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所签订的总额,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包含奖金、津贴、补贴等),不能以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4.年休假天数计算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二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医疗期工资计算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四个月的医疗期:

●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温馨提示,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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