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可按月调整社保基数
对于“社保调基”,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大家的认知里,社保调基一直都是一年一调,但最近某地推出新政:可按月调整缴费基数!
具体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01.最新政策!
可按月调整社保基数
6月2日,人社部发布《保障权益 公平有序——“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系列报道》,其中提到:广西柳州试点“动态梯度缴费”机制,允许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根据收入波动情况,按月调整缴费基数!

政策全文: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rsxw/202606/t20260602_577484.html
重点梳理:
按月调整基数:
允许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根据当月实际收入,在社保上下限(60%-300%)之间每月调整缴费基数。收入低的月份选低档(如60%),收入高的月份选高档,不再是一锤子买卖。
🌟具体怎么缴?
○ 以柳州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4143元、上限20715元来计算,分 60%、70%……300% 八档,参保人每月都可以线上变更档次:收入走高提档多缴、收入下滑降档保最低缴费年限,最低档月缴费≈828.6 元,大幅缓解淡季负担。
按单缴费试点:
与平台合作,探索每完成一定订单量自动计提社保费用,将大额支出拆解为小额订单支出,极大缓解现金流压力,同时实现收入、基数、缴费三者联动。
🤔️可以怎么做?
淡季保底:在订单少的月份,选择60%最低档缴纳,确保账户状态为“正常缴费”即可。
旺季补量:在订单多的月份,如果愿意,可以选择100%或更高档次,提升未来的养老金水平。
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已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不少省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
02.青海社保新规,6月15日起执行!
5月15日,青海省人社厅、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健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通知重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当年全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前允许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当年青海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下简称全省缴费基数)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年度全省缴费基数下限的110%至上年度全省缴费基数上限之间,自主确定个人缴费基数,自主选择按月、按季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不缴费,待当年全省缴费基数正式公布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当年全省缴费基数公布后,灵活就业人员已缴各月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费基数符合当年全省缴费基数60%至300%之间的,无需补差,也不予退费,并据实计算参保人员当年缴费指数。灵活就业人员已缴各月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当年全省缴费基数60%的,应于征缴部门确定的当年缴费截止日前,补足差额至全省缴费基数60%对应缴费金额。
🤔️可以怎么做?
锁定下限:在基数公布前,可以直接选择预缴区间的最低档(如上年度下限的110%)。
风险控制:即便最终基数上涨,也只需补足少量差额,相当于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平时手里留了更多现金。
事实上,不仅是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人员迎来许多社保新政策,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今年社保缴费,更是变化不小!
03.2026年6月1日起,社保缴费变了!
2026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正式施行。

对企业而言,可能是社保合规从“宽松缓冲”走向“严格落地”的明确信号。
在这份公告里,将《社会保险费检查通知书》与税务检查文书同步,社保费的检查,将全面套用税收执法的程序和标准。
2026年的社保基数申报,很多HR和财务都已经收到税务的“温馨提示”,部分企业已经被要求如实申报,或者实现社保夯实率80%。
首先我们先了解:什么是政府工作文件中提到的"基数夯实率"?
所谓"基数夯实率",是指在社保缴费过程中,企业职工实际申报缴纳的缴费基数总额,与按照国家规定应申报缴纳的缴费基数总额之间的比率。它不仅反映了企业社保缴费的合规程度,更是衡量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的核心指标之一。
举个🌰:
某企业有100名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假设这100名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为500万元,则企业应申报的缴费基数总额为500万元。
但如果企业只按照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假设为3000元/月)申报了所有员工,实际申报的缴费基数总额仅为30万元(3000元×100人),那么该企业的基数夯实率仅为6%。
在在今年政府的各项工作文件中,“社保基数夯实率”这一指标被越来越多地提及,从各地人社局、税务局对社保实缴、员工工资的申报中可见一斑!
04.2026年社保缴费申报
最新变化
随着2026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启动,全国各地税务机关陆续发布了申报通知,其中有不少新变化⬇️
变化一:需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1.上海

小保划重点: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与职工社保缴费密切相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
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由职工签名确认,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2.河南
4月27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小保划重点: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需要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按时申报。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6缴费年度缴费基数。
3.江苏省

小保划重点:
3.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单位留存备查并接受职工监督。
4.湖南省

小保划重点:
1.高度重视。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对申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相关资料和凭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变化二:进一步明确需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安徽省

通知明确:
用人单位应加强缴费工资申报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全部职工和全部险种的2026年度缴费工资,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期或未足额申报缴费工资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罚款等法律责任。
山西省

政策全文:https://shanxi.chinatax.gov.cn/web/detail/sx-11400-522-1816933
小保划重点:
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期申报缴费工资或缴费工资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政策原文:https://xinjiang.chinatax.gov.cn/zwgk/tzgg/202512/t20251225_153982.htm
小保划重点:
税务机关将开展税费数据分析,依法对缴费工资申报情况进行检查。用人单位未申报缴费工资、逾期调整缴费工资或缴费工资申报不实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因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缴费工资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用人单位除提供前款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年度职工工资表、银行工资流水及个税缴纳记录等佐证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缴费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