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热点问题

2026-7-17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部门发布《关于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这些热点问题需要注意: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有没有时间要求?

有时间要求。

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工作。

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需要重新确认缴存比例及核定职工缴存基数。

未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的单位,无法办理7月缴款。

二、基数上下限未公布可以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吗?

可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未公布,不影响单位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时申报年度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如单位存在涉及调整上下限情况,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按照上下限对涉及职工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并短信告知单位经办人调整情况,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三、如何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

“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共分为两部分,一是确认新一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二是调整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职工新一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可通过公积金柜台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线上办理,推荐使用线上办理渠道。

选择使用线上渠道办理的,单位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功能,点击【选择2026-2027缴存比例】,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图片

缴存比例确认完成后,点击【2026-2027年度缴存基数申报】,为职工核定年度缴存基数。

四、“年度缴存基数申报”错误,是否可以撤回?

情况1:单位已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但未完成7月汇缴。

可以撤回重报。

单位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功能,在“历史年度缴存基数申报信息”中点击【撤回】,撤回成功后可重新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

情况2:单位已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且已完成7月汇缴。

无法撤回。

如缴存基数核定错误,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公积金-缴存-汇补缴-个人缴存基数修改】功能,录入正确的“月工资收入”完成调整。

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名职工缴存基数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只能调整一次。

五、缴存基数申报错误,导致多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情况1:单位为职工多缴公积金,可申请退回。

单位申请将多缴的款项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回单位账户的,需征求职工本人同意后,由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填写《单位为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划回单位账户申请表》,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情况2:单位为职工少缴公积金,应及时补缴。

单位将职工的缴存基数申报错误,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先将职工缴存基数调整正确后,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为其办理差额补缴。

六、在申报2026-2027年度缴存基数前,可以办理2026年7月增减员吗?

可以。

单位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公积金-缴存-汇补缴-增减员】功能,办理2026年7月增员或减员。

操作增减员后,您可在【公积金-缴存-汇补缴-增减员】功能,查看页面下方“本月增减员名单(已成功)”栏目,如成功显示操作的增减员信息,则表示已完成当月增减员。

如您单位在核定公积金缴存基数前办理了7月增减员业务或调整了缴存比例,为保证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准确,请先点击【重置年度缴存基数】,再进行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

图片

七、申报成功后,如何为职工缴存7月住房公积金?

单位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公积金-缴存-汇补缴-增减员】功能申报2026年7月缴存人员名单(汇缴清册)。

托收业务发起时,将按照新一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八、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是否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可以,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2/3以上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审批同意后,有效期截至该住房公积金年度最后一个月(如2026年8月申请,有效期为2026年8月-2027年6月,如2027年1月申请,有效期为2027年1月-2027年6月)。

建议在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后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二维码.jpg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