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今日起北京社保正式由税务部门征收!

2020-11-1

10月30日,北京、上海、深圳、山西、山东、吉林、贵州、四川、新疆、西藏等11省市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

政策原文地址: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10/t20201030_2125791.html?from=timeline

文件主要内容:

一、征收范围、缴费核定方式、原缴费方式均不变,各项业务平稳衔接

社保费征收的范围不变,仍为企业及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五险。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方式不变,仍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办理。

缴费方式仍可按原方式进行缴费,“已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三方协议的企业,由银行定期自动完成扣款缴费。

现行的社保方面的减税降费政策不变,比如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仍继续执行。

二、新增两种缴费方式,缴费更方便了

税务部门根据接收的应缴费额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

新增两种缴费方式:

一是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需要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通过单位客户端完成申报并实现银行划款缴费;

二是通过“银行端现金缴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持此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

三、注意问题

社保费征收部门改变后,只要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保,不会额外增加企业负担。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税务部门可将个税申报等数据进行共享,能及时发现企业不交全、不按时交、不足额交社保费等不合规行为,这将会促进企业履行社保费缴纳的法定义务,进一步促进社保费应缴尽缴。

对员工个人来说,社保费的足额征收为员工的社保权益提供了可靠保障,虽然扣缴的社保有可能会增加,对员工长远来说是有利的。

社保入税后,大家对于社保缴费的担心骤然增加。对于企业来说,一旦社保入税真的落地,绝大多数企业都会因为要为员工缴纳全额的社保而受到巨大的冲击。

本次社保入税正式落地后,将给企业带来哪些致命问题?

1、企业必须按照全额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导致企业经营成本提升。是很多中小型企业不能承受的巨额开支。

2、企业“避税”更加难了,很多公司采取工资两种渠道发放的模式,对公账户和私人发放,这种方式已经成为过去。

企业注意,这些违规行为别再有: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基数的单位,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我国《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企业延期申报、不申报,将影响企业和法人的信用。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