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撞上双休日,需补休吗?
2026-3-3
春节后的第一个假期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可打开日历,瞬间emo
今年的“三·八”在周日......

员工想:
好好的半天假
居然和周日重合
感觉亏大了
那么这“消失”的半天假
用人单位需补休吗?
👇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因此,撞上周末的妇女节是不用补休的。
根据上述《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有以下4个: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如果本周日被安排了加班
加班费是按照休息日算
还是节假日算呢?
一起来看看
↓↓
根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所以
今年妇女节被安排加班
但不能补休的
加班费按照休息日加班费计算
(日平均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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