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年限调整!2026年1月20日起执行

2026-1-9

职工医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在退休后的医疗保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多地医保局发布关于医保缴费年限、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相关新政策,跟很多人都息息相关,赶紧跟小保一起来看看~

01.2026年1月20日起,医保缴费年限变了!

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6号)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起,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时,参保人在省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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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如下:

● 参保人养老退休时间在2026年1月及以后的,按照省内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3年执行。

● 参保人养老退休时间为2025年12月及以前的,在2026年1月20日前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的,按照省内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2年执行。

● 自2026年1月20日起,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效验省内实际缴费不少于13年。

小保扩展:

2025年6月,湖南省医保局在一则答复中,明确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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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本办法施行后(2023年1月1日起),每年增加在本省范围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年,5年内逐步达到15年”。

也就是说,本省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在2028年要达到不低于15年。

职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即:

✅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

✅达到本省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确认手续;

✅达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要求;

不仅是湖南,2026年起,这些城市执行医保缴费年限新规⬇️

一、山东

(一)最低缴费年限新规

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累计缴费年限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两部分。

(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范围

依据鲁医保发〔2020〕47 号文件规定,以下年限可认定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 本地区职工医保制度启动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 军人服现役年限;

●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年限。

(三)不同阶段退休人员执行标准

● 本通知下发前已退休的参保职工:继续按照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政策执行;

● 过渡期内退休(且办理补缴手续)的参保职工:可自主选择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执行,或按实际缴费满10年的标准执行;

● 过渡期结束后(2026 年起)退休的参保职工:统一执行男30年、女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四)关系转移接续年限认定规则

● 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统筹区域外转入我市的,医保缴费年限按规定累计计算;

● 省外转入我市的参保职工,除需满足新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外,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二、汕头

根据汕头市医保局《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规定知识库》,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表如下⬇️

办理退休时间累计缴费年限
男性职工女性职工
2025年退休2320
2026年退休2421
2027年退休2522
2028年退休2623
2029年退休2824
2030年1月1日起3025

(一)退休未满年限延缴

参保职工办结退休手续时,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从退休的次月起,可由退休前所在单位申报缴费或由本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选择一次性预缴费或逐月缴费的方式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参保人员不愿意补缴或无力补缴的,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记录予以保留,中途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享受相应待遇。

(二)补缴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申请补缴未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根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具的补缴单补缴保险费,补缴基数为申请补缴时我市上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补缴比例为申请补缴时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

补缴年限与已缴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为了方便大家查询自己所在地区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鱼小保整理了各地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一览表。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并且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应以当地医保局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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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调整新规!

深圳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2026年起,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调整执行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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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为大家总结要点如下:

一、异地医保关系能否转入深圳?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1.转入资格

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将异地已中止的基本医保关系转入深圳。

2.年限计算规则

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与深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合并,累计计入总缴费年限;

同一时间段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避免年限浪费。

二、退休后在深圳享受职工医保,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直接享受待遇

需同时满足3个核心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确认深圳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

✅深圳职工医保实际缴费满10年+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5年。

(二)待遇等级认定

● 职工医保一档累计缴费满10年:退休后享受一档待遇;

● 职工医保一档累计缴费不满10年:默认享受二档待遇,或可继续缴一档至满10年后,切换为一档待遇。

(三)缴费年限不足的补救方式

情形1:深圳实际缴费不满10年

必须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继续缴费至深圳实际缴费满10年,再按后续规则补足累计年限。

情形2:深圳实际缴费满10年,但累计缴费不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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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确认深圳为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

✅缴费年限已符合“深圳实际满10年+累计满25年”,可直接在深圳停缴并享受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但最后参保地为深圳,可按规定缴至年限后享受待遇;

✅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但深圳是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或深圳是有职工医保缴费记录的户籍所在地,可按规定缴至年限后享受待遇。

四、医保断缴补缴规则

1.可补缴情形

✅异地医保转入深圳前,断缴≤3个月;

✅连续参保满2年,因就业等原因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间切换,断缴≤3个月。

2.补缴要求

✅仅能补缴职工医保一档;

● 缴费基数: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待遇:补缴后可追溯享受断缴期间待遇,不重复享受。

3.不可补缴情形

断缴超过3个月,不予补缴,重新参保后次月起享受待遇。

03.医保累计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社保局回应:3种办法

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并没有达到当地政策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那么应该如何补救呢?

1、一次性补缴

所谓一次性补缴,简单来讲即指的是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

比如,某男性参保职工在年满60周岁时,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只有15年,而当地政策要求男性职工至少需缴满25年,则可以一次性补缴10年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2、按月补缴

除了一次性补缴的方式之外,不少地区还提供了继续缴费即按月补缴的方式,直到达到政策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之后,再办理医保退休手续,进而享受到退休后终身医保待遇。

3、转为居民医保

对于无法补缴或继续工作的职工,可以考虑将职工医保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居民医保的待遇相对较低,但与职工医保相比,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低且不会有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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