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附全国各地发放对象统计表)

2025-9-4

近期,国家医保局正积极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确保津贴能直接发放至参保人个人账户。四川省近日印发通知,自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的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01  9月1日起,四川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

四川省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的相关通知,其中明确:从9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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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保女职工申领的生育津贴,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规定审核后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女职工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到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办服务大厅窗口查询本人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02  全国各地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目前,全国有20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将近8成。

各地区生育津贴发放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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