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赔123万,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

2021-3-5

福建公交车司机心梗猝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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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公交车司机在驾车途中突发心梗,司机及时减速、安全停车后不幸猝死。但司机所在汽运公司因曾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书”,并表示司机是自己突然发病,与公司无关,拒绝予以认定工伤,只能出于人道主义赔偿10万元。

最终,经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后认定司机为工伤,按照法律标准计算,司机家属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总计约123万元。由于汽运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司机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汽运公司承担。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无效

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未缴纳社保不影响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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