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出新规,新增社会保险补贴

2020-8-12

随着今年各项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出台,个体、非全日制用工以等灵活的就业方式受到热捧,相关部门日前再次发布了一则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通知。该意见主要围绕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等几个维度,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支持政策的意见。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7/31/content_5531613.htm 

社会保险

这个意见通知中,再次就灵活就业人群给予了多项补贴。下面就给大家提取其中的重点内容,以帮助大家更好享受这次意见出台后的后续落地政策福利。

社会保险补贴

意见中第二条第二点指出: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这一指导意见已经在北京市的政策中得到体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已经明确对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北京的政策还规定,对2020年期间招用毕业年度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条第五点指出: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如果你的企业有这种情况,那么可以减免这部分费用,降低支出成本。

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

这个第二条第六点的政策早先就已经提过,减免或缓收房租,对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支出,有重大帮助。

开展针对性培训

第四条第八点指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企业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

优化人力资源服务

第四条第九点指出: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意见中最后一点特别强调,要大力宣传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可见未来一段时间里,这个热度将持续上升,伴随企业灵活用工的方式,也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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