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情况有哪些?

2020-8-11

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按照法律规定,部分特殊工种职工、符合特殊条件的职工可以依法提前办理退休。

那么,职工、公务员分别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提前退休?具体程序又如何呢?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退休

法定退休年龄:

所谓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定的准许就业人员不再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并终止劳动(聘用或人事)关系,同时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明确: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可以退休。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工人提前退休:

关于职工的提前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公务员提前退休: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还明确了申请提前退休的复核申诉程序,一旦申请提前退休未予批准,公务员对该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提前退休的几种情况:

情况一:内退

1、内退后,社会保险不会终止

内退,全称“内部退养”或“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真正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实行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正式办理退休。

2、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

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的情形,一般在国企较多,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办理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可办理企业内部退养手续。

情况二:退职

1、什么情况下能办理退职呢

退职是指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过鉴定丧失劳动能力,但是年龄又不够病退条件,只能退出岗位,经过社保部门批准,按照退职办理,退职按月领取的不叫退休费,也不叫退职费,叫退职生活费。

2、按照退职处理情况

国有、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符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退职处理:

(1)年老体衰,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或者医师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在本企业、机关内部确实无轻便工作可分配,而又不合退休条件的;

(2)本人自愿退职,其退职对于本单位的生产或工作并无妨碍的;

(3)连续工龄不满三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的时间满一年的;

(4)录用后在六个月以内,发现原来有严重慢性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

情况三:病退

根据我国相关社保条例规定,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即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办理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连续工龄满10年;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看到这里,好多人分不清退职和病退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病退有年龄限制。

情况四:特殊工种退休

1、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

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与正常退休相同。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2、特殊情况

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的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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