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新增“第六险”,来看看缴费比例什么样!

2020-5-12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了扩大试点的范围,原则上每省1个试点城市,在原试点的基础了新增了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等14个市(区),试点期限为2年。

北京社保

所谓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而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

本次“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已明确新增北京地区。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长护险有望成为社保“第六险”,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长护险试点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同时强调,长护险资金由单位和个人缴费按比例承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仍将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其中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起步阶段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财政等其他筹资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适当资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此外,长护险基金按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长护险能在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长护险有助于缓解全社会由于老龄化带来的护理服务支出压力。从国际上来看,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预测认为,到205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达到4.8亿人,将达到34.1%的人口比重,“长期护理保险”已是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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