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在京考中职满足社保、学籍等4个条件

2016-1-12

 随迁子女考中职 初中三年需在京连续就读

满足社保、学籍等4个条件,包括父母有合法稳定工作、连缴社保满三年;2月23日开始报名

昨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随迁子女今年在京报考中职校的相关要求,其中要求随迁子女具有北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且进城务工人员要在北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三年等4项要求。

昨日,北京教育考试院介绍,今年的中考报名将从2月23日开始,报考中职校的京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符合社保、学籍等4个条件。

其中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北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同时进城务工人员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并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只有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2016年中职校考试和录取,考生需按相应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核流程

●3月26日前,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供父母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由学校初审。

3月28日8时30分至31日17时,通过初审,登录考试院网站,提升学申请,填相关信息,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4月8日前,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对提出升学申请的随迁子女有关信息进行审核。

4月13日至15日,通过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带上学校打印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4月19日前,随迁子女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

4月25日前,学校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中职校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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