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6日起,公积金提取限制取消,提取范围也扩大了!
有住房公积金的恭喜啦🎉
6月起,公积金要来一波大变化,具体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
本文重点:
新增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
职工可自主确定提取频次,6月6日起执行
多地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
01.新增多项,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情形
6月6日,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6/art_712ac894f4034d55b3806793e1930f1d.html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有以下一些新变化: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支付房租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
(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称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制定。
02.职工可自主确定提取频次,6月6日起执行
6月5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
https://www.zzz.gov.cn/html/xwzx/tzgg/19253.html
部分内容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基于各类购房提取情形,职工自主确定提取频次,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确有需要的,可到经办银行网点办理。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消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北京市外的户籍地(或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6年6月5日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提取资金金额可合并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外,6月起,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相继发布了多项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接着往下看⬇️
03.6月1日起,全国多地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四川内江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1.将物业费纳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定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物业费提取与其他提取业务不冲突。
2.将车位(库)购置费纳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2026年6月1日起,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车位(库),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放宽全款购房提取时限
2026年6月1日起,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全款购买自住住房,自网签备案登记之月或不动产权登记之月起五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再次申请提取须间隔12个月,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以百元为单位的整数计提。
(三)扩大代际互助购房提取范围
2026年6月1日起,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支付购房款或购房贷款本息后,可同时申请提取缴存人、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该套住房消费总支出,以百元为单位的整数计提。
二、内蒙古

部分重点内容如下:
(一)加大购房补贴支持力度
鼓励各地区安排资金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员发放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低于30%,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可再上浮不低于20%。申请人家庭贷款额度不受账户余额限制。
(三)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范围调整为购房地旗县(市、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
(四)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支持各地区将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装修费、物业服务费、取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允许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三、山东临沂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1. 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家庭支付住宅商品房物业费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采用定额提取方式,夫妻双方合计最高提取额度3000元。
2. 支持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后,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金额。自契税完税凭证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开具之日起3年内同时申请提取。
优化继承提取办理手续
已故缴存人名下留有有效Ⅰ类社保卡或借记卡的,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将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该账户的,签署继承人提取承诺书后,可免于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
四、辽宁沈阳

部分重点内容:阶段性支持单位职工自愿补充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职工可自愿补充缴存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补充缴存金额不超过按本人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确定的最高缴存额度与个人已缴存额度之差,补充缴存时间可自2022年1月开始计算。自愿补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可抵扣个人所得税。
阶段性支持居家适老化或适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家庭中有共同居住的65周岁(含)以上父母或3周岁(含)以下子女,且三年内未就其他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居家适老化或适儿化改造费用。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万元/户。
阶段性支持支付购房契税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2026年1月1日起,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缴纳契税的,可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该套住房的契税,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