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须充分尊重民意

2015-10-20

        对于延迟退休的说法,公众似乎耳朵已经听出老茧来了。因为相关部门已经在多个场合提及了,比如,今年3月,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就在两会上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应该在2017年推出,最早2022年开始实施;再比如,不少部门拿出数据称,我国正“步入老年化社会”,延迟退休乃大势所趋;再如此次,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延迟退休将遵循“小步慢走”的姿态……
        这一切,似乎都指向一点:延迟退休将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接下来要讨论的,是如何延迟退休的问题。为了推行延迟退休,相关部门真的是“不遗余力”,各种造势,各种传播。现实中,无论是养老金“空账”了,还是国外退休年龄比我们高了等事情,都能与延迟退休挂上钩。这么多外在因素,这么多舆论造势,这么多呐喊之声,基本上都只是相关部门的一种铺垫,目的仍然是延迟退休年龄、延长缴费年限。
        但很显然,延长退休这样的事情,事关每一个人的权利。那对这般事情的定夺,便不能依赖于造势,也不能靠相关部门关起门来决策,而必须进行科学的拷问与研究。众所周知,在养老保险“双轨制”甚至“多轨制”的语境下,养老方面的一些历史旧账,有必要先算清。而在公众的权利与政策运行的矛盾之中,也应寻求一个最佳的平衡点,让双方都能接受,而不能只顾政府部门的利益而不顾民众的利益。这样的常识,应该被充分信仰。
        为了延迟退休,政府部门造势,似乎可以理解,毕竟造势能击溃公众的心理防线,让其认为延迟退休是无法扭转的趋势,也能形成一定的民意基础。但问题是,造势应该是有根据的,而不能罔顾事实。比如此次的说法,“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而审视国外退休年龄便可发现,这般说法是不严谨的,不少国家和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一致的,而科威特更是只有50岁。可以说,相关部门造势可以,但应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
        不可否认,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福利社会比较完善的国家,退休年龄的确比我国高,但不少国家的人均寿命也高于我国。从这个角度来说,延迟退休是一个复杂的命题,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关起门来决策,难免会有所偏颇与疏漏。既然如今人社部有此打算,那么就有必要先提一个醒:延迟退休年龄须充分征求与尊重民意。毕竟,对于延迟退休而言,的确没有最完美的政策,但肯定有最完美的民意,而后者,应该成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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