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你的社保有这些新变化,影响每个人!

2021-2-23

小伙伴们2021年的奋斗征程已经正式开启,我们的社保今年也有新调整,主要涉及医疗、工伤等多方面,这些变化和你息息相关!

社保

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1年

从2020年2月份到年底,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免、减、缓、降等政策合计减费1.54万亿元。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目前是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与之前的社保减免缓有区别。

2021年实现社保卡跨省通办

2021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届时,大家可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异地申领、补换社保卡,不必再回发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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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因此,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3834元×20=876680元。

全国27省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消息,新增山西、内蒙古等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新增试点包括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陕西、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计15个省区。

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2018年以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区市)相继开展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的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次突破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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