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省市地税代征社保费,征收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6-7-16

社会保险越来越受到关注。尽管2015年的决算数据尚未公布,但对比前几年的数据,其规模仍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根据财政部决算数据,截至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规模超4万亿,比上年增长12.4%,约占当年全年税收收入的近一半。如此大的规模,征管部门的责任显得特别重大。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据悉,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征收主要分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征收和地税部门征收两种情况。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厦门市等19个省市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征收范围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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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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