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断缴了好几次,请问会影响退休吗?

不影响!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都可以间断累计!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以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此处缴费年限是“累计缴费年限”,不要求“连续”缴费。 按照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城镇职工退休养老金与以下因素有关: 1、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2、本人历年缴费水平(平均指数); 3、本人退休年龄; 4、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划算?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受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标准、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计息利率、退休年龄等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完全准确计算。根据现行政策,假设均从2021年1月开始缴费,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长6%,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的40%计入个人账户)4%复利计息,实际缴费15年且每年均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100%缴费,不同开始缴费年龄和缴费标准对应的养老金水平如图。 一般来说,养老金每年还有5%左右的增长。上述测算结果仅作参考,退休待遇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退休时政策确定。

失业金一生只能领一次?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没有一生只能领一次失业金这项规定。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就业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还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参加工作可不可以不缴社保,多拿工资?

这是不行的,不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有些单位和员工签订协议,让员工放弃参保,这种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员工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单位和员工都面临着潜在的风险。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参加工作后是一定要参保的。

医保断缴三个月,余额就清零?真的假的

如果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不过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开始计算。在很多地区,医保每年的报销比例是与连续缴费时间相关的。此外,医保断缴期间享受医保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公司缴纳社保可以只交医保不交养老保险吗?北京通上查社保有医保养老断了是怎么回事?

您好,北京社保不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都是五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一起缴纳的。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国家为企业减负,减免了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如果您查到的是2020年度的,那因为养老保险减免政策的原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受影响。

以下是社保的相关问答
提问者 13******151

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一年没买社保,还需赔付违约金和培训费,请问这合理吗?

1,公司应该自你入职第一个月起就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你可以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收培训费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以交培训费为理由要求入职,可拒绝交纳,已缴纳的可要求退还,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提问者 13******116

社保没有缴够十五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怎么办?

第一种方式:按年补缴(推荐补缴时间较短的个人) 这种方式主要针对补缴期限较短的,比如还差2、3年的就可以选择退休后自己按时补缴社保,直到缴足十五年为止。因为补缴期间不能领取养老金,且补缴需要独立支付一定的滞纳金,所以这类方式并不适合补缴时间过于长的人群。 第二种方式:延迟退休(推荐补缴时间在3-5年的企业职工) 到达退休年龄后,如果还有3-5年社保才算缴满,这时员工可以向企业申请延迟退休,期间企业会继续负责一定比例的员工社保缴纳费用,待员工完成缴够年份后就可以退休每月领取对应的退休金了。 第三种方式:一次性付款(视地区政策而定) 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这太方便了,然而这对于那些按年交社保的人来说太不公平。所以在新规下,这种方式已经被取消了。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一次性缴满: 1、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2、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 3、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 第四种方式,转为居民社保(推荐补缴时间较长的) 如果距离社保缴满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且既不想延迟退休时间,也不想自己按年补缴社保怎么办,是不是就没有其它方式了呢?这类人可以考虑将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是普通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完全是两种类型,虽然普通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费用低于职工养老保险,但是后者待遇明显高于前者,如果不介意这一点就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第五种方式,停缴社保,取出钱来 如果你还没有交满15年,但是又不想再花钱补缴的话,那么你可以申请退保。(这种方式我个人不太赞成大家使用)这样你就可以不用再继续缴纳社保了,而且之前交的钱也会退给你。但是这种方式有一个后果,就是退休之后,没有办法享受到医保以及养老金的福利待遇。 这么说吧,建议大家提前计算好社保缴纳年限,不要等着快退休了才想起来补缴什么的,徒增许多麻烦事儿。尤其是早些注意社保断缴相关的问题,做好应对处理。
提问者 13******123

职工社保交满一年,发现已怀孕两个月,大概率会被自愿从公司离职。请问我该怎么才能领生育津贴呢?

社保包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这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五险,正常来讲只要是单位帮交社保,都是五险一起交的。 而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要满足缴费的年限和连续性;用人单位至少要为职工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不同地区政策不同,有的地区要求分娩月前连续缴纳9个月(含分娩当月)且分娩月必须为正常缴费; 此外,还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以及当地政策等,所以建议在打算生宝宝之前最后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部门。 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休完产假就辞职导致社保断缴,此时生育保险不在参保状态,是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 女职工一旦怀孕,有不少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想尽办法“赶走”孕妇,侵犯孕妇的合法权益,此时怀孕女性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国家法律对于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私自辞退,可以申请仲裁,令公司与其恢复劳动关系,并对个人进行赔偿。 但值得提醒的是,虽然法律重点保护,但孕期女职工仍然要避免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将失去法律赋予的“三期”特殊保护。
提问者 13******134

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发生工伤,员工应如何处理?

员工如想走工伤的途径,首先需要确定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不配合,就首先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确认劳动关系,在劳动仲裁已经确认劳动关系或公司配合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南京市内注册的需按照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域申请工伤认定,在南京市外注册的公司,则按照公司实际经营地的区域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科收到相关材料后,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单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过不建议在病情没有稳定的情况下申请鉴定,因为如果鉴定机构认为暂不具备鉴定条件,时间又会被拉长,而且在六个月的时间内单位还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拖时间。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出单位应当支付的钱款,然后就可以以前面得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材料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金。 员工如想走人身损害赔偿的途径,则可以收集在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等证据,在常见的建筑工人受伤的情况下,可以将包工头、分包方、承包方等各方均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综上,在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如员工发生工伤,既可以采取走工伤流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走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应综合考量案件情况后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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