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断缴了好几次,请问会影响退休吗?

不影响!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都可以间断累计!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以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此处缴费年限是“累计缴费年限”,不要求“连续”缴费。 按照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城镇职工退休养老金与以下因素有关: 1、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2、本人历年缴费水平(平均指数); 3、本人退休年龄; 4、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划算?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受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标准、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计息利率、退休年龄等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完全准确计算。根据现行政策,假设均从2021年1月开始缴费,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长6%,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的40%计入个人账户)4%复利计息,实际缴费15年且每年均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100%缴费,不同开始缴费年龄和缴费标准对应的养老金水平如图。 一般来说,养老金每年还有5%左右的增长。上述测算结果仅作参考,退休待遇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退休时政策确定。

失业金一生只能领一次?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没有一生只能领一次失业金这项规定。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就业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还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参加工作可不可以不缴社保,多拿工资?

这是不行的,不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有些单位和员工签订协议,让员工放弃参保,这种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员工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单位和员工都面临着潜在的风险。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参加工作后是一定要参保的。

医保断缴三个月,余额就清零?真的假的

如果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不过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开始计算。在很多地区,医保每年的报销比例是与连续缴费时间相关的。此外,医保断缴期间享受医保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公司缴纳社保可以只交医保不交养老保险吗?北京通上查社保有医保养老断了是怎么回事?

您好,北京社保不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都是五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一起缴纳的。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国家为企业减负,减免了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如果您查到的是2020年度的,那因为养老保险减免政策的原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受影响。

以下是社保的相关问答
提问者 18******876

公司口头开除没交社保没有周末可以申请几个月补偿?

首先,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其次,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公司没有缴纳社保不符合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 18******909

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一年没买社保,还需赔付违约金和培训费,请问这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的单位不给你交社保违反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提问者 13******826

被公司辞退,不给开具辞退文书,公司为了不赔钱,还给我继续交社保说没有辞退本人应该怎么办?

那就继续上班。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遇到过很多这种纠纷,用人单位出于某种考虑,不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通过当面谈话的方式告知员工“你被辞退了”、或“明天不用来了”。此时劳动者如果申请仲裁主张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前提必须是劳动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单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单位不承认曾经做出过解除行为,而且拿社保一直缴纳来做辅政,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主张很大可能就会被驳回。 所以,当用人单位遮遮掩掩的不愿意出书面解除通知,并且还继续缴纳社保的时候,表明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把握的,但背后一定有高人出主意,所以才会用这种模棱两可的手段,不给劳动者主张赔偿金提供把柄。所以,此时建议劳动者要继续上班,在后续过程中寻找证据,而不能贸然的停止去上班,此时有可能被单位抓住把柄,比如以旷工为由辞退。 至于辞退录音有没有用,如果是和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等能够证明其身份以及在公司的身份的情况下的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明单位作出了辞退行为的证据。除此之外,如果只有谈话录音或和部门主管等无法证明其身份的人的通话录音,还是建议继续去上班更为稳妥。 当然,如果能证明单位曾经做出过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劳动者做出选择之前,通常是不允许用人单位私自改正的。 因为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在解除通知到达劳动者后就生效了。此时用人单位不能撤回或者撤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可见,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合同主张赔偿金,选择权在劳动者。劳动者可选择在收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此时即便用人单位反悔“收回解除通知”,只要劳动者不松口,双方劳动合同仍然不能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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