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 13******520
1987年参加工作省直事业单位合同工,单位办理了市社保,1995年由合同工改编制工,单位人事去市社保办停没有给办理让继续缴纳。2010年调新单位,也是省直事业单同系统单位,原单位不再于手缴保费,也没办停保手续。2014年新单位参加省直参保改革,从新参保。问题是1 、我现在2个帐户,都在交费。2、市社保中间欠费4年(2011一2016),2017年续缴至今。3、去市社保办停保,不办理让补缴交本金与滞纳金(估计8万左右),单位不原出费用。4、不办停保到退休时我能领我的市社保帐户里的钱吗?5、因人事工作人员不负责,使我刻停保没停,该办停保手续没有办理,市社保帐户里的资金不能转移到省直帐号,也不能取出。我该怎么办?走什么程序,用什么文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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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小保 薛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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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好复杂。理论上讲,只要身份证号码一致就可以办理社保合并。但是如果两个社保账户同期存在,可能最终只能认可一个。市社保局不让办停缴,那就是原单位一致没有减员,处于欠费状态。所以需要补缴。论说企业欠费也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啊。社保的钱通常是不能取出的,建议您尽快联系原单位和现单位解决。各个城市的社保政策还不太一样,总之不能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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