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3年社保基数上下限公布!合并申报期限延长!

2023-7-26

大家心心念念的北京市2023年社保基数上下限终于公布了!另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合并申报期限也延长了。除了基数上下限,还得关注基数的申报期限。

01 社保基数上下限

7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从今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下限为63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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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307/t20230725_3207176.html

◆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二、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一)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3891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38.91元。

(二)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326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65.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3.26元。

三、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53.56元。

四、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778元。

温馨提示,参保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2023年7月起将暂按参保职工6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10%核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下表以缴费基数下限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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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基数合并申报期限延长

在发布社保基数上限的同时,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还发布了《关于延长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合并申报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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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improtant/202307/t20230725_3207169.html

明确为确保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收缴工作正常进行,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28日17:00,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务必在上述期限内按《关于合并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途径,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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