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需要缴纳吗?

2022-4-27

案  例

问题:

某制造公司目前的社会保险缴纳原则为:入职第一个月或离职最后一个月当月在职时间是否超过半个月,若超过,则公司为其承担相关社保公积金费用。这样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若员工在2020年9月月初离职,不满半个月,一旦发生纠纷,公司是否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社保公积金审计时,是否会将当月离职不满半个月,但公司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作为处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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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关系的存续是判断社保缴纳义务的前提,即,即便该员工当月只有1天在职,但由于社保是按月缴纳的,因此公司也有义务为离职员工缴纳当月社保。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审计时会全面审查公司的社保及公积金是否依法足额缴纳,若有漏缴行为,是否一定会进行补缴还需取决于当地社保及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查的松紧程度。但若公司一旦被要求严格进行补缴,为防止被处以加收滞纳金,建议公司按要求进行限期补缴。

劳动法条文问答解析

一、劳动法对离职工资标准的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法对员工主动离职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

劳动合同法关于员工离职主要如下:   

首先,离职的提出时间。过了试用期,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口头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离职的方式。   

(1)劳动者主动离职。此时无任何补偿;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被迫解除。如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在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并保留了证据后,劳动者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有过失而辞退劳动者。此时无需支付补偿。   

(4)经济性辞退。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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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动离职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提起30天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八条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补偿按照第四十七条标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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