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南京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自己到底能不能领生育津贴?
发放标准是多少?
生育津贴怎么发到个人银行卡?
相信有些朋友还是有疑惑
今天给大家讲一讲
不同人群生育可以享受的待遇
女职工/男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城乡医保人员、退休人员
以及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01 女职工、男职工
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分娩当月或实施计生手术当月正常缴费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首次参保缴费到账次日享受待遇);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在省内其他地市缴纳月数可合并计算),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计生无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
1.女职工分娩津贴: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视同生产,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2.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3.计生手术津贴: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生育保险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分娩日期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执行标准为3315/人次。
02 灵活就业人员
享受条件:
1、依法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2、分娩当月或实施计生手术当月正常缴费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首次参保待遇等待期2个月);分娩当月正常参保且生产前一个月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不含手术当月,在省内其他地市缴纳月数可合并计算),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分娩津贴:98天。
03 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生育补助:自2022年9月1日起,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04 领取失业金人员
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
流、引产医疗费用待遇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或复通、输精管结扎或复通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
05 退休人员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因生育所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参照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待遇标准执行;
退休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06 发放渠道
2025年11月1日起出院结算的,优先发放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如未提供有效个人银行账户,医保部门将发放至农业银行,个人可凭身份证至任意农行网点领取;南京本地及省内异地刷卡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25年11月1日前结算的按原渠道发放。
个人银行卡信息采集渠道:
出院结算前上传个人银行信息:“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银行信息采集”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个人银行信息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