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断缴了好几次,请问会影响退休吗?

不影响!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都可以间断累计!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以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此处缴费年限是“累计缴费年限”,不要求“连续”缴费。 按照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城镇职工退休养老金与以下因素有关: 1、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2、本人历年缴费水平(平均指数); 3、本人退休年龄; 4、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划算?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受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标准、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计息利率、退休年龄等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完全准确计算。根据现行政策,假设均从2021年1月开始缴费,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长6%,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的40%计入个人账户)4%复利计息,实际缴费15年且每年均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100%缴费,不同开始缴费年龄和缴费标准对应的养老金水平如图。 一般来说,养老金每年还有5%左右的增长。上述测算结果仅作参考,退休待遇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退休时政策确定。

失业金一生只能领一次?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没有一生只能领一次失业金这项规定。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就业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还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参加工作可不可以不缴社保,多拿工资?

这是不行的,不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有些单位和员工签订协议,让员工放弃参保,这种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员工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单位和员工都面临着潜在的风险。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参加工作后是一定要参保的。

医保断缴三个月,余额就清零?真的假的

如果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不过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开始计算。在很多地区,医保每年的报销比例是与连续缴费时间相关的。此外,医保断缴期间享受医保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公司缴纳社保可以只交医保不交养老保险吗?北京通上查社保有医保养老断了是怎么回事?

您好,北京社保不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都是五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一起缴纳的。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国家为企业减负,减免了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如果您查到的是2020年度的,那因为养老保险减免政策的原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受影响。

以下是社保的相关问答
提问者 19******672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员工离职后,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吗?

公司应当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法定义务,公司不为员工申报社保是违法行为。 一、在职期间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处的工资是指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如果还在职,员工又想辞职了,辞职前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写明自己是因为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被迫离职的,然后就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了。 PS: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主动离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些地方(例如深圳)要求员工必须事先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在一个月内不补缴的,员工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直接离职没有事先通知补缴,法院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所以员工要注意当地有没有特别规定。 二、已经离职 个人原因离职以后又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院不支持。但不管是在职期间也是离职后,员工都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补缴。 投诉后,社保局不能补办社保,导致员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 投诉后,社保局能补缴的,能补缴几年以当地规定为准,深圳只能补缴两年,有些地方可以全部补缴,各个规定有很大区别。 投诉后,社保局虽然不能补缴,但仅是导致社会保险待遇降低而非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不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话,仲裁委不受理。但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应当受理。
提问者 15******827

人事漏操作社保增员,员工发生工伤,谁来承担?公司是每个月月底缴费当月社保的,发生工伤员工是月初入职,但是20号的时候已经发生了工伤,并且严重,那后续的所有费用都得公司来承担。那么该人事需要承担责任与赔偿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公司制度,在月底操作增减员的人事并没有问题。 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员工上班几天又没操作增减员,而发生意外,企业都是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的,但很明显,这个企业没有。 而人事漏操作社保增员,并且严重,那后续的所有费用都得公司来承担。该人事需要承担责任与赔偿吗?这样的字眼去形容,让我没办法不认为,您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想将人事拉下水...... 在一定程度上,哪怕真的是人事没有增减员导致的意外无法认定工伤,责任大头一定是在企业身上的,人事有锅也是很小的一部分,可能20%是最多了。何况打官司企业也未必能赢。(因人事问题导致员工入职当月漏增员,要等到次月月底操作的,才能追究人事一定的责任啊) 现在,企业需要清楚的是,不是追究谁的责任,而是尽量去补救,比如企业所在城市是否允许发生工伤后将社保补上,毕竟法律规定的是“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为员工入职至工伤没满30日,企业尚不违法,此事请和社保中心沟通处理。有些地方会有变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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